市面現冒牌子宮頸癌疫苗 申訴署主動調查政府監管機制成效
2020-08-20 11:29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0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現行監管本港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疫苗的機制有否可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指,2019年7月,衞生署與海關於聯合行動發現有醫務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檢獲的樣本經化驗後證實不含子宮頸癌疫苗成分,所含是常見於生理鹽水中的鈉和氯。化驗結果並顯示樣本可能受微生物污染,對接種者可能帶來風險。同期,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有關水貨或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的投訴,並留意到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
申訴專員表示,疫苗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定義的「藥劑製品」,須符合《藥劑業及毒藥規例》所訂的安全及質素標準,並經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香港銷售或分發。持牌藥物批發商若採購、進口或銷售疫苗,亦須遵循管理局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制訂的《批發商牌照持有人執業守則》行事。疫苗的進出口受《進出口條例》規管,批發商須就每宗疫苗的進口向衞生署申請許可證。現時,衞生署的藥物辦公室及海關分別負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進出口條例》的執法工作。
公署的初步查訊顯示,2019年於本港出現懷疑水貨/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主因是市場對該疫苗需求量大但供應有限,以致有不法分子將平行進口或冒牌的疫苗提供予私營醫療機構。當局知悉情況後已按既定機制跟進,並加強了監管措施。這次主動調查旨在探究現行監管機制的成效,以及有否可改善之處。公署會向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海關進行調查。
趙慧賢表示,疫苗是直接注入人體的藥物,其品質安全至關重要。若市面出現不合規格甚至假冒的疫苗製品,會危害市民健康,因此政府必須做好把關的工作,希望藉今次主動調查,探討進一步改善現行監管機制的方法,以及加強公眾對政府監管工作的認識。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2020年9月21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就上述課題向公署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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