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書記涉辦公室兩度恐嚇同事 裁判官問被告須否索精神報告
2020-08-18 18:28
律政司前律政書記2017至18年間,疑在辦公室兩度出言恐嚇男同事「認清啲手指啊...」,「將你斬開十八碌」,又在他耳邊大叫令他耳嗚。前律政書記否認普通襲擊及兩項刑事恐嚇罪,今日在東區裁判院受審。
被告王寶順(57歲)被控於2017年7月12日下午,在金鐘道政府合署1樓律政司116室內毆打王勝,即近距離大聲說話引致耳鳴;以及於2018年1月2日及1月3日中午,在同一地點威脅王勝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事主王勝在庭上作供稱,事發於2017年7月12日下午,他在辦公室處理文件期間,被告走入他的工作範圍,用不友善的用語向他叫罵「你掖高件衫睇吓有無紋身」「你記住小心過馬路啊」。他馬上用手機錄下被告的說話,並連番叫被告不要再騷擾他及向他大聲說話,惟被告卻更靠近他耳邊大喊:「呢啲有分貝嘅咩!」,他頓時「耳仔轟一聲」出現耳鳴,翌日更請了一天病假。
翌年1月2日早上,被告又再度騷擾他,更曾出言恐嚇:「送俾你陸續有嚟啊」,翌日又再向他說,你個衰樣,我將你斬開十八碌,將你陽具當豬仔腸,他聞言馬上反問:「你恐嚇我啊?王寶順先生。」由於事主擔心被告會傷害他,故當天放工後到灣仔警署報案。
上述三段對話均被事主用手機錄下來,並用電郵向上司匯報事主。庭上播放該三段錄音,顯示事主曾多次要求被告離開及停止騷擾他,並說:「真係精彩,一個人可以逗5萬幾人工嚟騷擾人,日日返嚟呃錢,浪費公帑」;被告又常稱呼事主為「龜仔」、「啞仔」。
事主續指,由於過去被告亦曾騷擾及襲擊他的上司,當時他的上司要求他為其作證,故事主推斷自己因而遭被告針對。
被告今日並無代表律師,他否認有講過恐嚇說話,直言「點會喺office講呢啲嘢啊,我都係讀書人」,並質疑庭上的錄音造假;即使有講過,亦歸究於辦公室空氣太差,令他患上皮膚病,一怒之下衝口而出。被告又透露他曾因辦公室空氣問題,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投訴。
被告今日盤問事主時不停離題,摻雜與本案無關的恩怨或公事,即使裁判官多次糾正,被告仍屢勸不聽,令裁判官憤而掟筆。今日休庭前,裁判官特意問被告須否替他索取兩份精神報告,以審視他是否適合繼續答辯。被告表示需時考慮,案件將於9月8日續審。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1405
更新時間: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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