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航空公司廚務員一時唔開心寶林邨縱火判囚5年 官斥不負責任

2020-08-13 12:33

涉案寶林邨走廊遭縱火。資料圖片
涉案寶林邨走廊遭縱火。資料圖片

罹患適應障礙症的前航空公司男廚務員,兩年前因情緒低落而隨機到寶林邨三處縱火,早前承認三項有意圖而縱火罪。黃崇厚法官今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到不同樓層縱火絕非一時衝動,明知單位內有機會有人在內而刻意縱火,令多名住客無辜受累,做法極不負責任。法官最終判其監禁5年,在囚期間需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中五畢業的34歲男被告何世文早前承認於2018年4月22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寶智樓用火損壞他人的門簾、升降機走廊天花、照明系統及衣物等,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危害。何在警誡下聲稱:「我一時唔開心,先去寶智樓燒人哋啲野」,而何有包括搶劫、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虛假文書等七項案底,並在2017年刑滿出獄。辯方求情時表示是次事件沒有重大傷亡或財物損失,何未有使用助燃劑,沒有同類案底,亦非在深夜犯案,故冀法官輕判。

黃崇厚法官判刑時指,何刻意到不同樓層縱火等行為極不負責任,何到三處犯案可見並非在一時之氣下衝動犯案,但何沒有指定目標隨機犯案,特意以打火機燃燒住戶門簾,增加住戶的逃亡困難度。何犯案後不顧而去,而且是出獄後不足一年干犯此案,黃官考慮何在短時間內犯下三案,相信在相同心理狀態下干犯,最終判何監禁五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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