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涉管有雷射筆 押後10月再訊 2020-08-12 15:00 去年11月2日港島有多個集會舉行,一名33歲文員涉當日在灣仔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准被告擔保外出。被告冼詠倫被控在去年11月2日,在軒尼詩道北海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法庭記者:張旭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新界北打擊貨車配件及車胎違規 8輕型貨車被扣驗 下一篇 【維港會】乘客雪櫃放巴士輪椅停放區 網民批做壞規矩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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