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郭卓堅提上訴 政府方指以涉違歧視為由推翻傳統是不可行

2020-08-11 17:33

郭卓堅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郭卓堅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新界男性原居民以免費建屋牌照形式建丁屋,是受《基本法》保障下的「合法傳統權益」,至於「私人協約方式批地」及「換地方式」建屋則屬違法。申請人郭卓堅和政府均提出上訴,案件今日透過視像方式開審。

代表律政司的余若海資深大律師陳辭指,《基本法》第40條保障「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應與第120和122條一併理解。後者的兩項條例目的是,延續香港九七回歸前所生效的土地契約等,同時保障合資格居民子嗣的權益,而原審法官忽略了考慮憲法的整體性。

余又指,政府方和申請人對《基本法》第40條中「傳統」定義存有分歧,政府方戶援引的專家多著重以新界風俗習慣為切入點,而申請人援引的專家依賴百多年前的《大清律例》作分析。但無論以任何一種方式去理解新界原「傳統」,均承認合資格男丁可擁有土地。以涉嫌違反歧視條例為理由推翻傳統是不可行的。

至於現行的丁屋政策允許合資格原居民以多類方式興建丁屋,無論政策目的是否包括認可新界原居民身分,政策內容跟原居民子嗣擁有土地的傳統權利無關。政府方又反駁指申請人以滿清朝代時沒有任何「丁屋政策」為理由,以推翻香港的丁屋政策是不合理的。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4:18
更新時間: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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