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有醉駕前科 曾襲保安員毀便利店物品

2020-08-08 09:56

楊明2007時就破壞便利店物品上庭。資料圖片
楊明2007時就破壞便利店物品上庭。資料圖片

藝人楊明凌晨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懷疑酒後駕駛撞壆,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1999年於第13期藝員訓練班完成後加入無綫電視的楊明(原名林明樂)現年39歲,他有醉駕前科,2005年時,曾將座駕停於佐敦道中間行車線後睡著,接受酒精測試證實超標後被捕,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

另外,楊明於2006年在夜店襲擊保安員被判守行為,2007年守行為期間,帶醉在便利店以回鄉卡購物不果後,破壞店內物品,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並須向便利店賠償3880元。

資料顯示,楊明於2007年5月2日,在紅磡一間OK便利店內,將一部八達通機扯脫及擲出店外,另破壞一個香煙廣告盒,造成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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