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少女慘被捅4刀未獲致謝 河南男24年後告上法庭

2020-08-03 22:42

張杰出示當年的工作證及其受傷的傷疤。 網圖
張杰出示當年的工作證及其受傷的傷疤。 網圖

河南開封市44歲男子張杰24年前,為了營救2名女子,挺身制止流氓卻被捅了4刀,其後因失血過多而休克。雖然經治療後並無大礙,但2名女子事後不知所終,加上案件懸而未破,令他見義勇為的行為,被不知情的群眾當作自吹自擂,甚至冤枉他是流氓。直至近日,他重遇其中一名女子後,憤而起訴對方並索償10元人民幣(約11.3港元),張杰被判勝訴後心結終於解開。

事發當天,張杰在大廈外阻止調戲女孩的男子,並讓她們先離開,最後被對方持刀捅傷右肩、左下肢,最深的一個傷口有8厘米,並失血性休克,經過11天搶救後保住性命,醫藥費花了1195元。

張杰感慨這件事雖然對生活沒造成太大影響,但是腿上經常會出現淤血,需要定時針灸治療,而且很多需要體力的工作都不能做,稍微站久了腿會腫,累計醫療費達2萬多元。但最令他感到痛苦的,是身邊人都覺得他在自吹自擂。由於2名女子事後不知所終,警方又未能緝兇,沒法證明真相,起初他也不介意,但後來同事、鄰居都認為他是騙人,甚至經常拿他的傷口開玩笑,甚至連親生父親都開始懷疑,「到底是見義勇為,還是跟流氓打架?」

張杰在去年偶然得知其中一名獲救女孩小娜(化名)的下落,並找到對方,但卻沒得到任何回應及感謝,他指只想讓女孩跟他說一聲謝謝,但是女孩的冷漠令張杰生氣了,所以他將小娜告上法庭,最初的訴求,是要求對方向他說「對不起,謝謝」,後來按法院要求,改為更具體的「支付補償金10元」,直至今年6月,法院判處張杰勝訴。

小娜的弟弟事後受訪時坦言,姊姊罹患精神病已20多年,對當年獲救一事全不知情,家人也是到法院旁聽時,才得知當年的情況,家人均十分感謝張杰,並認同法院的判決,已把10元補償金轉到張杰的銀行帳戶。張杰則指也是後來才知道小娜是精神病人,而法院的判決亦令他能解開24年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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