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接大量同一法官投訴 改以網頁回應

2020-07-13 14:38

司法機構重申,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投訴。
司法機構重申,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投訴。

司法機構今日表示,最近一直收到大量涉及同一名法官或司法人員而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這些投訴關乎若干司法決定和法庭案件。

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指示,為更有效地傳達信息及處理該等投訴,由今日起,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可在適當的情況下,按照相關法院領導的指示把該等投訴的要點及有關的回應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以代替就每宗投訴作個別回覆(www.judiciary.hk/zh/about_us/judicial_conduct.html)。

司法機構重申,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投訴。處理任何不滿司法或法定決定的唯一恰當做法,是由有關法律程序的訴訟方通過上訴或覆核等途徑進行適當的法律程序。

另外,為免影響司法獨立,若投訴涉及尚在進行的法庭程序(包括上訴),司法機構會待所有相關法庭程序完結後,才會處理有關投訴。

根據網頁資料,針對同一名法官或司法人員而提出的相同或類似投訴如下:

。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在觀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為有所偏頗,或涉及政治評論。

(法庭案件編號: TMCC700003/2020; 控罪: (1) 縱火, (2)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裁判官處事偏頗,包括分析證據並未符合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基於主觀意見作出評論/裁決,以及判刑時持有預設立場等。

(法庭案件編號: FLCC5275/2019; 控罪: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對案件存有偏頗/先入為主的觀點,包括沒有接納被告人的證供、判處的刑罰不相稱,以及快速拒絕被告人的保釋申請等。

(法庭案件編號: FLCC3419/2019; 控罪: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3項投訴的回應均為「所有相關法庭程序尚未完結,稍後會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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