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彈簧刀18歲學生拒感化 官主動改判入更生中心稱「秉行公義」

2020-07-30 18:13

吳銘揚。資料圖片
吳銘揚。資料圖片

患有過度活躍症的18歲中五學生去年11月在柴灣管有一把彈簧刀,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罪成,香淑嫻裁判官在上月30日判他守行為一年。惟香官未幾認為遭辯方郭憬憲大狀的求情陳詞誤導,判下過輕刑罰,遂主動提出覆核刑期。基於被告不願接受感化,香官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官形容由非禁閉式刑罰改判禁閉式刑罰,情況罕見,但屬非不得已的選擇。郭大狀隨即提出擔保等候上訴,但遭香官駁回。

被告吳銘揚上月判刑時表明不願接受感化,但香官今日引述他的感化報告,指他「品學兼劣,患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但已超過一年停藥及沒有覆診。他的母親沒有能力管束他,必須專業協助介入」,故甫開庭便表明會改判18個月感化令,但若被告不接受感化,基於他是年輕罪犯,必須予以監督、輔導及就他的病情給予適當治療,故「非不得已」要判他入更生中心;若他接受感化令,則可以回家與母親繼續生活及接受感化官輔導。香官續指,法庭盡量希望給他機會,讓他接受開放式輔導及訓練,並籲被告:「而家個選擇權喺你度,你自己為咗自己福祉去諗清楚」。

被告休庭考慮約10分鐘後,再度表明不願接受感化,認為自己已還柙了七天,有深刻影響。香官強調,被告的背景必須接受監督及輔導,守行為是過輕的判刑,但礙於被告拒絕感化,故別無他選地必須判他入更生中心。香官又形容,由非禁閉式刑罰改判禁閉式刑罰,情況十分罕見,但基於上次判刑時「被相當具經驗的大律師誤導,作出了不恰當的判刑」,錯誤理解本案的判刑只限非禁閉式刑罰,而今日的判刑乃根據案例及法律原則,「經過審慎考慮,秉行公義」。

郭大狀隨即提出擔保等候上訴,但遭香官駁回。被告親友對裁決大感不滿,散庭後不停破口大罵。被告的姨姨更表示,其母親從來無向感化官說過管束不了被告,「好多不實內容!」「唔知係感化官定個官亂作!」

法庭記者:張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