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開花】涉藏鐳射筆及雕刻刀 16歲學生准保釋

2020-07-23 15:08

案件今在觀塘法院提堂,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9月2日再訊。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觀塘法院提堂,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9月2日再訊。 資料圖片

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開花」示威,16歲中學生涉在觀塘道近同仁街交界管涉藏有鐳射筆及雕刻刀,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等罪。今在觀塘法院提堂,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9月2日再訊。

辯方指控辯雙方需要時間討論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因此申請押後提訊。徐官接納申請,並批准被告梁曉嵐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罪指梁曉嵐在觀塘道近同仁街交界被搜到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保管5把雕刻刀,意圖損壞他人財產。另他同日在觀塘道荷蘭宿舍外未能出示身分證,又聲稱電話並不屬於自己,以誤導警員麥季東。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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