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7歲青年涉兩案揭違宵禁令 官拒申保釋指重犯機會高

2020-07-21 15:42

被告石家熙(左)。資料圖片
被告石家熙(左)。資料圖片

17歲青年涉嫌去年在示威現場持有多用途刀及噴漆,獲警方保釋後再涉在旺角一帶參與非法集結。青年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兩案提堂後青年原獲准保釋外出,但卻被發現違反宵禁令而遭取消擔保。青年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潘敏琦法官指青年明顯為社會的積極參與者,相信如獲釋的重犯機會高,故拒絕其保釋申請,青年需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17歲被告石家熙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石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760號外,管有一把多用途刀及一管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屬另一人的財產。石被控另於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與他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兩案均批准石以現金擔保外出,期間不可離港,需遵守宵禁及禁足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但石因違反此兩宗案件的宵禁令,在本年6月22日被撤銷保釋並交由懲教看管。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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