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士損毀天后站設施兼逃票 判社服令及罰款$500

2020-07-20 16:49

被告李學文及許嘉喬由囚車押上庭。
被告李學文及許嘉喬由囚車押上庭。

兩名年輕男子去年9月港島示威中,用士巴拿及膠水損毀港鐵天后站的設施,並在未有付費的情況下進入月台乘地鐵離去。2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沒有繳付車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00元。

香淑嫻裁判刑時指,本案控罪絕非小事,但考慮到兩名被告坦白認罪,有真誠悔意,沒有案底,並有家人支持,加上他們認罪後已還押14天,並已向港鐵賠錢合共逾4萬元,故認為社會服務令是適合判刑。

兩名被告為李學文(23歲,醫療材器維修員)及許嘉喬(22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他們承認於去年9月15日,在港鐵天后站損壞3部售票機及一部八達通增值機,以及在同日沒有付費而進入已繳付車費區。

案情透露,事發當天港島區有未經批准的遊行,之後演變成堵路及破壞商店。當日兩名警員在天后站見到約6至7人聚在一起討論事情,之後兩人走向售票機,李用士巴拿砸毀螢幕,許則向投幣口塗抹膠水,當時陳永鏘(22歲,香港公開大學學生)在附近徘徊。3人之後越過已損毀的入閘機進入月台,乘搭港鐵離開,在九龍灣站被捕。陳永鏘事後亦被控以一項沒有繳付車費罪,他早前認罪後被判罰500元。

法庭記者:張旭珊

當日港鐵天后站的設施遭人刑毀。資料圖片
當日港鐵天后站的設施遭人刑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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