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從業員涉車內涉藏伸縮警棍鐳射筆 裁定表證成立

2020-07-16 15:58

被告吳啟南(西裝者)。資料圖片
被告吳啟南(西裝者)。資料圖片

因應9月21日有人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警方當日在屯門巡邏,警員於井財街截停保險從業員、並在其車上搜出伸縮警棍及鐳射筆等物品。從業員今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聽畢證人口供後,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需要答辯。張官接受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首名證人警員梁超賢(譯音作供稱,他當時負責在衝鋒車內進行外圍高調巡邏工作,期間見被告吳啟南神色可疑,於是調頭攔截,駛至井財街時發現被告,並在其車內搜獲伸縮警棍及鐳射筆等物件。梁又指,搜查期間被告握緊拳頭,神情緊張。

梁又稱看見巴士站內的被告神色可疑,因而在附近截停被告,辯方反問梁為何覺得被告有可疑時,梁指出當時站內並無巴士駛入,惟被告仍不斷四處張望,又解釋「自己十幾年的駕駛經驗,唔會咁樣不停望。」

辯方又呈上一段其他人提供的車的錄影片段,該片段拍攝到警方的搜車情況,辯方指出當時被告沒有吵鬧,也沒有表現緊張。警員則回應指「唔肯定佢有無驚慌」,又指出該片段只拍攝到事件較後期的情況。

控罪指39歲吳啟南在屯門井財街被警員截停,警方在他的「車尾箱」搜出伸縮警棍及鐳射筆,另在被告車上亦搜出眼罩及頭盔等物品,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另一證人警員李文斌(譯音)作供指,他到達時證物已被放在車尾地上,又指當時專注搜查及紀錄物件,因此沒有留意被告神情,只能形容被告「沒有特別反抗或不合作」。

法庭記者:羅綽堯

建立時間:11:59
更新時間:15:58

被告吳啟南(西裝者)。資料圖片
被告吳啟南(西裝者)。資料圖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