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八項措施調控樓市 深圳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2020-07-15 11:11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據悉,今年4月以來,深圳房地產市場交易較活躍,二手房價格上漲過快,部分熱點片區熱點樓盤出現新房搶購、二手房掛牌價虛高等現象,引起廣泛關注。
深圳在2018年率先推出「二次房改」,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方面,自2016年實施新一輪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先後出台「深八條」、「深四條」等文件,嚴格執行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戶型五限政策,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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