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八项措施调控楼市 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2020-07-15 11:11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据悉,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深圳在2018年率先推出「二次房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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