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監守自盜失物銀包及逾5萬現金 男警拒認罪准保釋 2020-07-14 12:24 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 資料圖片 去年2月男警涉嫌在機場報案中心私吞市民失物,涉款5萬多元,被控盗竊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李志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8月27日作審前覆核,並批准男警繼續以5000元擔保外出。據了解,被告已被停職。28歲被告馮奕鈞,被控一項盗竊罪,指他於去年2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盗取一個由市民拾獲後交予警方的銀包,銀包價值約7000元,而銀包內有接近5.6萬元的財物。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Kelly Online】陳家強獲科大頒授榮譽博士學位 下一篇 【港區國安法】譚惠珠:凌駕香港法例 無破壞一國兩制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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