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鳳街車房爆炸案開審 車房技工否認3項誤殺

2020-07-09 16:44

黎駿豪(左)及證人高小燕(右)。
黎駿豪(左)及證人高小燕(右)。

2015年慈雲山環鳳街車房爆炸案釀成3死9傷,37歲車房技工涉嫌在維修一輛石油氣的士時,未能阻止石油氣洩漏,技工否認三項誤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陪審團由4男3女組成。控方指專家到場檢查時發現在爆炸前,石油氣缸已流走近48公升石油氣,相信爆炸大可能是因車房內轉動中的電風扇扇葉脫落,跌到維修槽產生撞擊火花,再接觸到石油氣而一觸即發。

37歲被告黎駿豪被控三項誤殺罪,控罪指黎於2015年4月26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車房東主胡漢偉(47歲)、的士司機陳錦波(61歲)及玻璃店女店東吳愛霞(65歲)。控罪書上指出黎在檢查和修理汽車ER7778時,對當時身處附近的3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但黎違反該謹慎責任,沒有採取任何步驟確保油缸沒有石油氣漏出,及確保石油氣積聚時不會著火而導致爆炸,而該些疏忽為3名死者死亡的重大原因。

控方開案陳詞時指出,更換石油氣燃料缸或為汽化器、管道、調壓器、混合器及相關配件進行保養、修理或更換工作,須由第六類勝任人士或在其監督下進行,被告雖然曾報讀職業訓練局的石油氣車輛維修員夜間課程,但因考試不合格而未能獲得「第六類勝任人士」證書,可見被告只有相關知識但卻不是合資格維修石油氣車輛的人士,而被告在案發當日亦是涉案車房的唯一一名修車技工。

控方下午播放逾1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涉案車房附近情況,片段亦錄下爆炸一刻。控方及後傳召死者陳錦波的妻子高小燕女士出庭作證,高憶述案發當日陳與她因女兒婚禮在即而到處派發喜帖,陳當日駕駛涉案的士乘載高到青衣與朋友飲茶,近下午2時許則到油站入油,其後陳向高指出他發覺司機位置附近有一盞黃燈在閃爍,陳亦指他感覺到的士車身震動。高指她目睹黃燈閃爍,但因對車輛不太熟悉而沒有察覺到任何震動。陳在下午2時半左右送高回家,遂駕駛的士到涉案車房進行維修。

高作供完畢,案件明續,控方將會繼續傳召證人。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18
更新時間:16:44

車房技工黎駿豪。
車房技工黎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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