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選舉集會退休翁認禁煙區內吸煙 否認拒出示身分證
2020-07-07 13:40
去年11月,區議會民主泛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遭警方以武力驅散。一名60歲退休老翁當時涉在維園外吸煙,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被控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兩罪。老翁今日承認首項控罪,就另一項罪受審。辯方表示,被告只是要求便裝警員先出示警員編號確認身份,才出示身分證。惟警員指當日他佩戴了防暴裝備,認為對方應該知道他是警員。
被告張偉祥否認一項未能在規條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控罪指他在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告維多利亞公園近8A閘口,未能在已出示獲正式發給的證明文件以證明他是警務人員的偵緝警員郭景裕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以黑色面巾蒙面、身穿便衣、配戴防暴裝備的郭警員,要求在維園外吸煙的被告出示身分證登記資料,被告反要求對方出示警員編號,二人因而爭執,郭警員更激動地表示,若他不出示身分證就控告他阻差辦公。
辯方問郭警員為何不出示編號,他表示「我覺得佢知我係警察」,加上由於附近已發放催淚彈,「當時評估,唔出示委任證對大家安全啲」。
郭警員又指,當日他佩戴便裝警員的防暴裝備,包括戰術背心、頭盔、盾牌等,屬制服的一部份,又指即使便裝警員只是手持警棍,都算穿了制服。
控方在休庭後,突然援引裁判官條例第27條提出修訂控罪詳情,將「未能在已出示獲正式發給的證明文件以證明他是警務人員的偵緝警員郭景裕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改為「未能在身穿制服的偵緝警員郭景裕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辯方不反對修訂。
辯方續向郭警員指出,根據警隊通例,身穿制服的警員必須佩戴所屬職級的徽章,質疑當時郭警員的裝束不合規定。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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