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一時衝動病房圖搶警槍 官接納求情判感化1年
2020-07-02 14:49
自幼受精神病困擾的17歲少年,本年2月中因與父親起爭執送院,期間在病房內發難,企圖搶奪駐守警員的手槍,少年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警誡下承認無傷害警員意圖,犯案只是為惹起父親注意。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接納被告求情指,他受精神病影響,一時衝動犯案並非有預謀,且警員傷勢不嚴重,加上被告已被還柙99日,判處他接受感化一年。
根據案情,17歲被告侯鐘泰於2月15日因父親報警被送至屯門醫院,同日晚上7時許,涉案警員被指派駐守被告的病房,當時被告已很激動又大吵大鬧,當警員上前接近被告,對方突然抓住他的左輪手槍,兩人掙扎10秒左右由在場保安人員介入調停。警員右手手掌紅腫和瘀傷。
被告期後被轉送到青山醫院,並在母親陪同下承認當日跟父親有拗撬,父親報警送他到醫院。被告欲回家但被醫護人員制止,於是嘗試搶槍以獲父親注意。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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