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水樽擲警 7月轉區院審禁足新城市廣場1期 2020-06-16 16:37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新城市廣場。資料圖片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事件,27歲男子涉嫌以水樽擲向警員,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4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可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被告賴俊樂,報稱任職殯儀行業。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不可踏足新城市廣場一期。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失業率5.9%創15年新高 餐飲業重災區失業率近一成半 下一篇 人數限制無室內外之分 陳肇始:放寬限聚令無政治考慮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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