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一周年有人號召今晚多區集會 警表明果斷執法
2020-06-12 15:34
今日是6.12反修例示威一周年,警方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號召市民於今晚在全港多區舉行公眾活動,警方表明會對違法行為果斷執法。
警方重申,參與有關活動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警方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任何群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的風險,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暴力行為,會因應現場情況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
立法會原訂去年今日二讀修訂《逃犯條例》,但反修例示威者佔領立法會附近的道路,警方需施放逾百枚催淚彈驅散。這場示威結果令二讀取消,特首林鄭月娥於3日後宣布「暫緩」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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