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雙屍命案判9次死刑終判無罪 疑犯坐19年冤獄或提索償
2020-06-12 10:54
2000年台灣台南縣歸仁鄉發生一女一男遭人以利刃刺死的雙屍命案。其後,疑犯謝志宏被控合謀性侵一名陳姓女學生,再殺死一名張姓農民。案件經多次審理和上訴,謝志宏9次被判死刑。直到台南高分檢稱檢察官發現新證據,聲請再審,謝志宏改判無罪。據台媒報道,謝志宏若提出刑事賠償,可望獲最高3400萬元(新台幣,約907萬港元)賠償。
據台媒報道,41歲的謝志宏目前是汽車零件送貨員,他被改判無罪後,重新展開生活,考慮創業。謝志宏表示,當年在獄中未能送父親最後一程,是人生最大遺憾,父親當年返回大陸廣西探親,自己年少時愛玩未跟去,一直很掛心,如今與堂姐取得連繫,預定明年帶母親赴大陸廣西認祖歸宗。
據謝志宏辯護律師涂欣成表示,律師團將開會研商,近期內將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出刑事補償的聲請;依刑事補償法規定,1天補償金額是1000元至5000元新台幣。謝志宏被羈押19年,若依1天最高5000元計算,可獲賠逾3000萬元新台幣,但如何賠償,由法院裁定。
2000年6月24日凌晨,18歲陳姓女學生在台南縣歸仁區遭人性侵後被斬48刀致死,路過的張姓農民因目擊事發經過也遭滅口。警方將案件主謀列為郭姓男子,郭男指控謝為共犯。謝男曾向警方承認犯案,但後來辯稱是遭逼供才認罪,惟庭審時未被採信,結果歷次審理均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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