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衝突】董事助理認非法集結罪判囚2周

2020-06-08 16:42

被告庾家駒。 資料圖片
被告庾家駒。 資料圖片

33歲貴金屬貿易公司董事助理於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與其他示威者搬動鐵馬到行車路,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男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林子勤裁判官判直言,對於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判監是唯一適合的刑罰,但考慮到被告身處的地方沒有暴力事件及警員受傷,被告亦沒有犯案預謀及並非領導角色,加上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向警方掟雜物,終判他監禁2周。

被告庾家駒承認於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老闆於同月14日在中環大會堂有展覽,故他當日到中環打點展覽事宜,惟回程時因交通擠塞,故下車到附近了解情況。他到場後受現場環境影響,一時情緒高漲,在其他示威者慫恿下而協助搬鐵馬。被告當時沒有蒙面,亦沒有裝備,並無預謀犯事。

辯方又呈上被告、被告的妻子及兩位區議會的求情信,提及被告心地善良,熱愛書法及篆刻,會在區議會義務教授書法。被告明白自己很大機會需要監禁,但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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