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中總:言論自由非不尊重藉口 倡中小學學習國歌內容

2020-06-04 18:24

中總會長蔡冠深指,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尊重國歌的藉口。
中總會長蔡冠深指,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尊重國歌的藉口。

立法會下午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香港中華總商會則表示歡迎,並指推動市民大眾尊重國歌是必要之舉,條例的實施可為國歌奏唱、播放和使用提供清晰規範,有助維護國歌尊嚴,更重要是讓香港市民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增強國家觀念,弘揚愛國精神。

全國政協常委、中總會長蔡冠深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為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國歌法》進行立法。條例以本地立法形式實施,符合「一國兩制」原則,亦兼顧普通法制度和本港實際情況。過去一段時間,香港一小部分人在公開場合奏唱國歌時報以噓聲,更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他認為,無論在任何國家,尊重國歌都是應有之義,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尊重國歌的藉口。

蔡冠深續指,不少香港新一代對國家歷史和發展認識不深,亦欠缺國民身份認同。過去一年社會事件愈演愈烈,部份人公然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甚至鼓吹「港獨」,反映增強港人國家觀念的迫切性。中央在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相信有助撥亂反正,實施《國歌法》將可推動港人加強對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他又指,期望特區政府推動各界全面配合《國歌法》的落實,並加強公眾宣傳和推廣教育,特別是在中小學推行學習國歌內容及歷史,讓年輕一代學懂尊重國歌、尊重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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