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胡椒噴劑噴警藏伸縮棍被控4罪 警長作供:當時突然頸臉熾熱刺痛

2020-06-03 17:18

被告趙駿賢。
被告趙駿賢。

22歲輟學美國留學生於去年11月「大三罷」示威中用胡椒噴劑噴向一名警長,及後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對講機等物品,被控襲警、在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等合共4罪,案件今日開審。涉案警長A供稱,他當日在日善街試圖截停被告時,突然感到頸部及臉部一陣熾熱和刺痛。但他承認,他當天以便衣執勤,但並無佩戴委任證。

被告趙駿賢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兩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灣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襲擊警長A,以及於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一支含有nonivamide的噴霧器、一支伸縮棍、一個含有煙火物的圓柱形物體及一部無線對講機。

控方今早傳召警長A作供,他供稱事發當日他以便衣執勤,巡邏至天樂里時,有6名蒙面黑衣人在日善街向愛群道方向迎他衝前,他遂拔出警棍戒備。由於被告跑得最慢,A成功用雙手環抱他的腰部,試圖截停他。兩人糾纏間,A突然感到頸部及面部一陣熾熱和刺痛,相信是由刺激性物質所致。被告之後成功逃脫,惟一番追截後始遭制服在地。

在辯方大狀余超卓盤問下,A承認他當時並無佩戴委任證,並解釋便裝警員在未執行職務時,由於要掩飾身份,故不會佩戴委任證。余大狀質疑,他截停被告時已是正在執行職務,為何不展示委任證,A澄清:「當時係電光火石一刻,根本唔容許我咁做」,其後又稱「時間緊逼,唔記得委任證放咗喺邊」。

控方下午傳召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鄧永泉(同音)作供。他表示當日目睹警長A嘗試截停一名黑衣人,其間黑衣人突然舉高手「做咗一啲動作,思疑佢噴咗啲嘢」,當時身處20米外的他感到雙眼不適。

其後警長A成功將被告制服在地,鄧上前協助搜身。當時他見到一個懷疑胡椒噴霧滾到被告身旁的石壆,並發現他腰間束有一條工具腰帶,內藏伸縮棍、電批等工具。鄧遂脫下他的帽及面罩,將他正式拘捕。

審訊明天繼續。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14:07
更新時間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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