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500元利誘親女當子面前性交判囚15年9個月 官斥可恥噁心

2020-05-29 17:25

菜販多次在親生女兒6至11歲期間企圖強姦及強姦她,被判其囚12年零9個月。小圖為張慧玲法官。 示意圖及司法機構圖
菜販多次在親生女兒6至11歲期間企圖強姦及強姦她,被判其囚12年零9個月。小圖為張慧玲法官。 示意圖及司法機構圖

49歲菜販多次在親生女兒6至11歲期間企圖強姦及強姦她,更兩度以500元利誘女兒與他進行性行為,被就讀小二的兒子撞破他與女兒性交的場面時更對兒子說:「依啲嘢唔關你事」。菜販早前承認5項強姦罪、2項企圖強姦罪及一項虐兒罪,張慧玲法官斥被告以父親的權柄去發泄其性衝動,不顧事件對子女造成的心理創傷,行為可恥噁心,今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15年零9個月。

被親父七度性侵的X及被親父虐打的Y心情矛盾,一方面認為父親應有此報,一方面害怕父親需長時間坐牢,二人指自己被祖母等家人迫促跟隨範本撰寫求情信,對外婆明知父親惡行後仍支持父親,漠視三名孫子女的遭遇感到失望。被迫目睹親父強姦親姐X的幼子,知悉父親被定罪後終能離開此家庭的束縛而鬆一口氣。

被告H.H.K.並非身家清白,過往曾有9項案底,包括使用假文件、普通襲擊、管理色情場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以掃帚虐打Y等,其中一次正是被告懷疑兒子Z被朋友欺凌,而以木板毆打年僅8歲及12歲男童。張慧玲法官深表痛心,怒斥被告沒有好好擔任培育子女的角色,兩度強姦X失敗並非他臨崖勒馬,只是由於X過於年幼而令他不能插入其性器官。被告更曾以金錢賄賂X被姦,不在乎兒子目睹自己強姦親女的畫面,行為實屬可恥墮落。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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