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連儂牆遭影相涉刑毀拍攝者小米機 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准保釋 2020-05-29 12:26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五旬食環署職員在去年7月,撕毀長沙灣近港鐵站的「連儂牆」上文宣和便利貼時,遭人以手機拍攝並阻止,職員疑突發難,撥跌其手機,因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因辯方需時索取文件,故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9日獲准,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擔保候訊。報稱任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楊福華(51歲),被控於去年7月11日,在長沙灣港鐵站C2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岑崇尚、價值1000元的「小米」手機。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顧委會:港台落實約章有嚴重落差 責成處長牢牢把關 下一篇 【國安法】朱克伯格冀fb找到方法 續為港人提供服務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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