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長涉瞞酒吧阻逃生途徑罪證 區長指收到警方搜證照片起疑

2020-05-21 14:07

證人古健祥(左)及被告馮國輝(右)。
證人古健祥(左)及被告馮國輝(右)。

37歲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於2018年,兩度隱瞞尖沙嘴一間酒吧有人阻塞及鎖上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今日開審。控方傳召被告的主管、時任東九龍分區防火辦事處助理消防區長出庭作供。他供稱,事發時他著被告處理一宗走火通道阻塞個案,但被告以巡查警員未有協助搜證為由,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然而,區長其後卻收到來自警務處的搜證照片、平面圖及口供,故產生懷疑。

事發時,被告馮國輝在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轄下的防火執法專隊任職高級消防隊長,負責處理持牌處所火警危險的投訴及跟進。在2018年1月2日月16日,防火執法專隊兩度收到警務處的轉介個案,指尖沙咀「MIMI酒吧」的走火通道被雜物阻塞。個案由被告作出跟進,主管為時任助理消防區長古健祥。

古健祥今早出庭供稱,被告分別於同年1月17日及24日向他表示巡查警員未有協助搜證,故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但由於消防處與警務處早有協議,警員須協助消防處搜證,古覺得不妥,遂於同月29日致電警務處的田利麗(同音)督察詢問,並在2月8日透過電郵收到巡查警員拍攝的照片、平面圖、口供等。

在辯方代表大律師陳永豪的盤問下,古承認案件起初由另一位消防隊長王洪烈負責,由於他在2018年1月15日調職,故才轉交被告跟進。當時防火執法專隊的區長亦不止他一人。

案件今午續審。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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