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藉查案索折扣買名牌 3人准保釋不得騷擾證人

2020-05-21 12:01

女警李倩華。蕭文軒攝
女警李倩華。蕭文軒攝

29歲女警涉嫌17年9月起,共5次向4名女子稱可在調查案件時優待她們,但須以名牌貨品和珠寶首飾折扣作交換條件,女警和其中兩人日前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提供或索取利益等5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要求答辯惟辯方有押後申請,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7月16日以待辯方索閱文件和咨詢法律意見,3人續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騷擾證人。

3名被告依次為29歲女警李倩華,45歲無業女子梁慧嘉和31歲女文員庄澳琳。女警李倩華共被控5項公職人員索取和接受利益,控罪指她於17年9月20日至18年2月11日期間,分別向另外兩女被告和其餘2名女子索取或接收名牌貨品折扣,包括Chanel 和Celine 手袋,Gucci運動鞋,Nicholas and Bears產品以及一對耳環,以作誘因或報酬,換取女警調查一宗案件時對4人的優待。

其餘兩名被告則涉嫌分別於17年12月13日和翌年2月11日,向女警提供利益。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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