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聚會獲豁免 健身室及遊戲中心限聚集人數
2020-05-19 21:29
政府公布指示及修訂刊憲,以延續就餐飲業務、表列處所及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減少社交接觸措施,並因應情況作適當調整。
考慮到宗教團體提出信眾參與宗教活動的需要,政府會就宗教聚會在符合適當防疫條件下放寬有關限制,但因應公共衞生及疫情防控需要,對公眾羣組聚集的限制仍有必要維持。
政府擴闊現行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以容許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宗教聚集,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豁免宗教活動須於興建作崇拜地點,或經改裝為崇拜地點的處所,例如教堂、寺、觀、道院、庵、清真寺、猶太會堂、廟;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舉行。該活動中須設有措施,將該活動的參與者人數,限制在不多於該處所作為崇拜地點通常可容納的人數的50%。
第599G章下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8人的羣組聚集的規定繼續生效14天至6月4日。
此外,政府會藉此機會調整第599F章下的指示,就餐飲處所,現行規定將持續14天,即由5月22日至6月4日。餐飲處所內提供的任何麻將天九耍樂設施,必須符合麻將天九耍樂處所的適用指示。
健身中心連教練在內,每一小組訓練或課堂不得超過8人;而超過8人的小組訓練或課堂,只可在符合以下規定情況下進行:須確保人與人之間(教練除外),相距至少1.5米,而教練如並非留駐在相距其他人不少於1.5米的位置,便須一直佩戴口罩。
公眾娛樂場所在每一娛樂遊戲站、遊戲機或設施(如適用),均不得有超過8人駐留,而如屬大型娛樂遊戲站、遊戲機或設施,則在任何時間的駐留人數不得多於其設計容納量的50%;及公眾娛樂場所內的任何餐飲處所必須符合就餐飲處所的適用指示;及適用於表列處所的要求的有效期由5月22日至6月4日,為期14天。
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5月22日至28日期間的七日內須繼續關閉。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本港過去數周就疫情及確診個案數字越趨穩定。然而,考慮到上星期出現的三宗本地群組個案、當局就控制疫情採取的張弛有度策略,以及復課在即,認為應該暫時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根據部分行業營運需要作出微調,並視乎疫情進一步發展再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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