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欲跳河獲救 揭發無良父逼嫁人換禮金
2020-05-19 20:03
江蘇省常州一名15歲少女遭父親逼去相親,被逼嫁人換禮金,因此服用安眠藥後意圖跳河輕生,幸被警察巡邏時發現,將其帶回派出所。
據常州消防上周六(16日)通報,15日晚上一名少女在菱港大橋橋邊,試圖跳河,路人發現後隨即報警,常州市消防支隊武進區大隊趕赴現場。消防員到場後發現少女情緒激動,故不敢貿然上前,只好先以對話試圖安撫少女。少女透露,想輕生的原因是被父親逼去相親,她指「我爸貪財,為了讓我嫁人給他彩禮(禮金)」。
少女表示,她的親姐姐今年才16歲,但已被父親逼嫁,更有一名1歲多的小孩。少女直言因為不想重蹈姐姐覆轍,才吃安眠藥想要試圖跳河輕生。最終,消防人員趁少女不為意時將其抱住並拉回路邊,由於她情緒仍然激動,所以將其帶回派出所繼續安撫。民警亦到少女家中其父親進行調解。
有網民得知事件後,紛紛表示少女的父親犯法了,要求當局嚴懲,又指「逼未成年人嫁人,這是販賣人口吧」、「應該把他那禽獸不如的老漢,扔進河裡淹死算了!」。
根據內地《婚姻法》,男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歲,女性的結婚年齡則是不得早於20歲。《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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