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野貓當兔肉賣給餐廳 江蘇男:貓沒主人就合法

2020-05-18 10:36

江蘇揚州一名男子捉野貓當兔肉賣給餐廳,警員對其批評教育並沒收作案工具。(網圖)
江蘇揚州一名男子捉野貓當兔肉賣給餐廳,警員對其批評教育並沒收作案工具。(網圖)

日前,江蘇揚州警方接到舉報,指當地有一名艾姓男子誘捕流浪貓。警員找到艾男,發現他將10餘隻貓關在籠裏,但艾男卻辯稱:「野貓無主人,誘捕不犯法」。

據警方指出,艾男將誘捕到的流浪貓賣到餐廳充當兔肉。隨後,警員對艾男批評教育並沒收作案工具,被誘捕的貓則獲放生。

據報,艾男是江蘇宿遷人,最近騎著電單車到揚州捉野貓。他表示,會將貓賣給餐廳、菜市場冒充兔肉,但有時候也會親自宰殺供自己食用,稱可以治療自己的哮喘病。他還聲稱,由於有案件在身,被法院起訴,月底還要還錢,所以才想到誘捕野貓賺錢。

不過面對警員審查,他坦承自己捉貓已有半年多,有時一日抓一兩隻,有時則能一口氣抓到10隻。他並透露自己的「高科技誘捕」手段,就是播放清脆悅耳的鳥叫聲,將路邊的貓吸引來,再在籠內放上鹹魚和鳥,引誘貓自投羅網。等貓走進籠子,艾男就會用遙控器將籠的門關閉。

當地警方呼籲,民眾對於餐館內來路不明的肉類盡量不要食用,若發現此類情況應積極舉報,共同打擊此類不良行為,杜絕再次發生因食用野生肉類而攝入病毒的情況。事件也引發微博熱議,不少網民批評男子在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當下頂風作案,但亦有人質疑警方將流浪貓放生的做法,認為或造成公共衛生隱患。

男子辯稱:「野貓無主人,誘捕不犯法」。(網圖)
男子辯稱:「野貓無主人,誘捕不犯法」。(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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