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金融支持大灣區建設 三地居民可購買理財產品

2020-05-14 18:47

深圳市面。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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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經國務院同意,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等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

措施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

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大灣區內地審慎經營、合規展業的銀行,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貿易收支業務時適用更為便利的措施,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流程,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

《意見》又提出,探索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研究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開展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

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支持大灣區內地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為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

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督促金融機構完善客戶權益保護機制,切實負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健全大灣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加強粵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單位協作,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多層次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投資者教育,引導市場主體樹立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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