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 三地居民可购买理财产品

2020-05-14 18:47

深圳市面。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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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措施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适用更为便利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又提出,探索建立与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研究建立与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开展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服务。

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支持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切实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健全大湾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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