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國慶日管有打火機汽油等 地盤工准保釋7月再訊 2020-05-12 15:04 去年10月1日多區「開花」示威,爆發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年輕地盤工人於去年10月1日多區「開花」示威中,被指管有打火機汽油等物品,被落案控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今(12日)在屯門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控罪指,23歲被告馬志斌,涉嫌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杯渡路管有355毫升打火機汽油、兩個打火機和兩個士巴拿。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大研「超級鋼」夥拍柏克萊國家實驗室 提升超強鋼材抗斷裂力 下一篇 港大研「超級鋼」夥拍柏克萊國家實驗室 提升超強鋼材抗斷裂力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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