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廚師認參與非法集結等3罪 求情已還押半年冀獲減刑
2020-05-11 17:32
20歲廚師去年10月與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並在警署遭搜出汽油彈及鐵鎚,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毀壞財物合共3罪。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有心理準備坐監,希望法庭體諒他已被還押半年,能予以減刑。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指,法庭對21歲以下的罪犯「盡可能唔會判監」,「但如果判去中心,還押嗰6個月就唔計數」。惟辯方強調「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已經還押咗6個月」,意味著被告希望被判處監禁並獲得刑期扣減。羅官將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5月25日判刑。
辯方大律師鄒學琳求情時指,被告張晉劻被還押在壁屋監獄半年,期間反思自己的行為,明白即使有訴求也應和平理性地表達,對自己一時衝動感到後悔。被告干犯的3宗罪屬同類案件中較輕,亦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或財產損毁。
案情指,去年10月31日晚上,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聚集,有警員到場驅散人群。至晚上約九時,警員在深水埗白楊街巡邏,見到約30名戴著口罩的黑衣人是手持長竹枝及鐵枝聚集,遂上前追截及成功制服被告,並以非法集結的罪名將他拘捕。被告被帶到紅磡警署,警方在他的袋內搜出一把錘仔及一枝含8毫升易燃液體的汽油彈。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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