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連儂牆文宣襲兩途人 19歲青年判囚14日 2020-05-11 15:45 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日。 資料圖片 19歲青年在北角撕毀連儂牆文宣時,因被人拍攝而和對方發脾氣生爭執,繼而出手襲擊2途人。青年早前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日。裁判官在判刑時稱、被告因撕掉連儂牆文宣才引發襲擊事件,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況及情緒問題並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乃判被告即時入獄。被告鄭洞僊被控去年7月22日晚,在北角英皇道近港鐵B1出口連儂牆附近,襲擊兩名男途人。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尹兆堅稱內會衝突期間被撞傷觸及舊患 將錄口供 下一篇 白油暖水壺襲中環快餐店 午飯時間刑毀下續營業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