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连侬墙文宣袭两途人 19岁青年判囚14日

2020-05-11 15:45

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4日。 资料图片
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4日。 资料图片

19岁青年在北角撕毁连侬墙文宣时,因被人拍摄而和对方发脾气生争执,继而出手袭击2途人。青年早前承认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4日。

裁判官在判刑时称、被告因撕掉连侬墙文宣才引发袭击事件,考虑被告的精神状况及情绪问题并不适合判社会服务令,乃判被告即时入狱。

被告郑洞仙被控去年7月22日晚,在北角英皇道近港铁B1出口连侬墙附近,袭击两名男途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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