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槍射成蜂窩電擊迫食狗屎 無良僱主凌虐17歲打工少年 

2020-05-06 16:26

少年慘遭禁錮虐待,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網圖)
少年慘遭禁錮虐待,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網圖)

台灣彰化一名17歲單親少年,為減輕家中負擔,三個月前經中介找到一份工作,跟隨一名有毒癮的詹姓男僱主到桃園做鐵工兼學徒,沒想到竟被囚禁3個多月凌虐,期間被繩子綁起來以氣槍、110伏特電擊棒虐待、被迫食狗屎、全身傷痕累累,最終手指更需要截肢。目前當地警方介入調查,涉案男僱主已被拘捕,依殺人未遂、私行拘禁、使人為奴隸、重傷害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據報,受害少年來自單親家庭,父親去世後與越南裔的母親相依為命。他控訴,去年跟隨詹姓男僱主到桃園工作,原可領兩萬多元(新台幣,下同,約5200港元)薪金,惟對方以房租、水電等名義,扣減薪金至僅餘4000元(約1037港元),更要他們向朋友借錢周轉。他之後與另一名21歲林姓同事萌生去意,豈料被禁錮虐待。

身上的傷痕來自汽槍射擊,以及電擊。(網圖)
身上的傷痕來自汽槍射擊,以及電擊。(網圖)

經檢方調查後發現,主嫌詹男及黃男為經營鋼構組裝工程之外包商,李女則為詹的同居女友,被害人林男及羅姓少年為他們的員工兼學徒,自19年1月間起,詹、黃及李經常以工作不力為藉口持球棒或徒手毆打被害人等。且將被害人等之手機、證件等扣留,阻斷其等對外聯繫,期間並將被害人等反鎖於倉庫,並以麻繩綑綁被害人等,同時持自製通電器具電擊被害人等,甚持汽槍射擊被害人等,致被害人等受有電擊傷及皮膚壞死等傷害。後詹姓犯嫌將被害人押至桃園地區員工宿舍時,被害人等始伺機脫逃報警。

警檢5月4日對被告等人住處搜索,扣得球棒、汽槍及電擊刑具等證物,同時拘提詹姓等3名犯嫌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詹、黃、李等人涉有殺人未遂、重傷害、私行拘禁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於5日夜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少年甚至被凌虐至手指需要截肢。(網圖)
少年甚至被凌虐至手指需要截肢。(網圖)
腳踝也因被虐打受傷。(網圖)
腳踝也因被虐打受傷。(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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