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中環站外牆噴字獲撤控 簽守行為1年賠1千元

2020-05-05 11:41

少年涉當日於港鐵中環站外牆噴漆。資料圖片
少年涉當日於港鐵中環站外牆噴漆。資料圖片

15歲少年在去年11月遮打花園集會期間,在港鐵中環站外牆以噴漆噴寫「我愛PePe」、「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控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撤銷控罪,同意被告簽保守行為了事何俊堯裁判官准被告自簽1千元,守行為12個月,其間不得干犯與損壞他人財產有關的罪行,另須向政府賠償1千元。

去年11月30日下午4時許,中環遮打花園正舉行「老幼攜手,和你同行」集會,有警員在會場一帶巡視,期間見到被告在港鐵中環站J2出口外牆噴漆,遂將他截停及拘捕。被告在母親及律師陪同下接受調查,期間他保持沉默。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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