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3前高層涉串謀詐騙開審 曹貴子涉違反聯交所《上市規則》

2020-05-04 11:48

被告曹貴子。
被告曹貴子。

上市公司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前高層人員涉嫌涉嫌詐騙案,今早於區域法院開審,曹貴子等3人否認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開案陳詞中透露,曹貴子4年前隱瞞持有另一公司股權,聯同兩名高層誘使康宏收購該公司,同時沒有向股東們公佈相關投資決定,違反聯交所《上市規則》。由於控辯雙方仍未談妥承認事實,聆訊遂押後至明早再續。

分別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黃佩琪及許紹鼎代表的商人曹貴子(55歲)、康宏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及時任公司董事陳毅凱(51歲)被控於16年4月1日至17年12月7日,透過安排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用超過8900萬元收購一家曹貴子擁有55%股份的顧問服務公司信盈國際,其間3人隱瞞曹貴子持股信息,或沒有根據《上市規則》披露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以及導致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下,於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作爲康宏董事的3名被告另被控於17年3月29日贊同發表含有誤導、虛假或欺騙內容的年報。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讀出開案陳詞,指事件始於16年4月,同時作爲康宏影子董事及信盈董事的曹貴子,表示信盈將會以子公司的姿態售予康宏,並開始與其餘兩名被告商討上述收購計劃。同年9月,康宏決定以近9千萬收購信盈,曹從中獲利近6千萬。根據聯交所規定,上市公司與其關聯人士之間的「關連交易」必須公告披露和在年報中匯報,並且事先在股東大會上得到獨立股東的批准,惟三名從未作有關披露,此舉不但阻礙聯交所執行該市規則,更剝奪股東對該收購的知情權,繼而影響投資決定。同時,曹隱瞞當中的利益衝突,聯同知悉該收購為一宗關連交易的陳姓兩人,欺騙或誤導康宏董事局、股東及其他潛在投資者。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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