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前空姐銅鑼灣示威無身分證 事隔半年被起訴罰$500
2020-04-29 12:55
31歲前空姐在去年11月維園集會當天,在銅鑼灣被捕。警方將她帶返警署調查,她卻未能出示身分證,事隔半年後被起訴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元。
被告周玉媚(31歲)為前空中服務員,現時任職文員。她被控在去年11月2日,在北角警署未能在女警員吳燕華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事發當日銅鑼灣有示威活動,被告在驅散過程中被捕。由於被告早將手袋交予同行友人,故她當晚到達警署後,未能依例出示身分證。
辯方求情時指,她的朋友得悉她被捕後,已馬上將身分證交給其家人帶到警署,顯示她並非拒絕出示身分證。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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