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少主罪成菲傭不服定罪及刑罰 上訴申請遭駁回即時入獄

2020-04-20 16:13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資料圖片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資料圖片

38歲菲傭涉於2015年至17年期間拉扯男少主頭髮至頭皮流血,以及用力捏其手臂導致瘀傷,被裁定兩項虐兒罪罪成判監9星期。她不服定罪及刑罰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出涉案事件沒有目擊證人等理據,最終李素蘭法官駁回其上訴申請,菲傭現需即時入獄服刑,裁決理由則會擇日頒布。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今天才向法庭提交其上訴理據書面陳詞,她指出雖然男少主父母拍下他頭皮流血的照片,但事件並沒有目擊證人,男少主作供時亦無法正確說出案發日期,而且她指男少主上臂瘀傷是因爲男少主亂過馬路,她在情急之下大力把他拉回行人路才造成。她亦認為9星期監禁刑期過重,而事件令她失去工作,對其家庭造成沉重經濟負擔。

律政司代表則指財政困難不應獲接納為求情理由,更何況男少主在案發時只得6歲,即使是成人亦未必能準確記得案發日期,而且男少主清楚憶述被虐經過,故不應就此影響其供詞可信性。另外關於男少主上臂瘀傷,根據照片可見該瘀傷實屬捏傷,而非緊抓拉扯造成。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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