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酒吧涉違「禁酒吧令」 兩案3被告准保釋下月訊

2020-04-20 11:24

由左至右:林鉑泓、梁立仁及吳騰。
由左至右:林鉑泓、梁立仁及吳騰。

港府因應疫情制定的「禁酒吧令」再有兩間酒吧涉嫌違反禁令被檢控,今分兩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原要求3名被告答辯,惟辯方希望押後案件至下月,以便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其間被告獲准各以5000千元擔保,同時不得離港。

兩名酒吧負責人林鉑泓(41歲)及吳騰(49歲)分別被控於今年4月10日,在尖沙嘴金馬倫道42至44號華懋金馬倫中心3樓「Virgo」,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衛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條例F第6(1)條發出的、就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此案押後至下月25日再訊。

另一案件的被告梁立仁(42歲)今無律師代表,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18日獲准。他被控於4月11日,作為尖沙嘴金馬倫道26號至28號金疊商業中心4樓「Barbe」負責人而犯案。

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