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政府聲明矛盾 需清楚講述法律立場

2020-04-19 19:26

戴啟思指,政府有需要進一步闡述。資料圖片
戴啟思指,政府有需要進一步闡述。資料圖片

港府今日凌晨發出新聞稿,表明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設立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指,政府的立場短而且有矛盾。

戴啟思表示,特區政府的聲明令人對中聯辦在《基本法》下的真正位置感到混亂,並指希望政府公布更清晰,以及全面講述政府的法律立場。他又指,政府的聲明短而且有矛盾。他又指,政府早年在立法會表示,中聯辦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機構,但現時說法不一樣,認為政府有需要進一步闡述。他亦指,不會評估政府發聲明的動機,並指要先有法律立場,才能評論,希望政府盡快解釋。

港府於昨晚6時52分首先發出「政府回應傳媒就兩辦言論查詢」,到深夜11時36分,發「政府回應傳媒就兩辦言論查詢(修訂)」 ,再於今日凌晨零時27分,發出「特區政府回應傳媒查詢」的新聞稿。在深夜11時36分發的「修訂」版本中,修改昨晚6時52分的首發稿,指原文第四段的「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二款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應為「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區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原文第6段應為「中聯辦及其人員均須遵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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