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不服非禮罪成判囚 申上訴許可遭拒
2020-04-16 11:30
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在1982至86年間,在學校及夏令營五度性侵一名視障學妹,早前被裁定5項非禮罪罪成並被判囚33個月。張健華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又指「冤枉呀!我根本無做過!我都唔識佢」,彭偉昌上訴庭法官不接納其上訴理據,拒批其上訴許可。
自小患有黃斑點退化的張健華5項非禮罪罪成被判囚33個月,沒有律師代表的他親自進行陳詞,指出案件的認人過程有問題,認為涉嫌視障女事主不能認出他,又指原審不公。張稱他與女事主均是視障人士,「佢都無近距離見過我」,彭官則指「視障人士就認唔到人架咩?你當然係明星級嘅學生黎架喎」。張又稱自己身為視障人士,在獄中進行上訴困難重重,彭官反駁說:「視障人士都有能力架喎,你咪係囉!」,彭官再指出張申請法律援助被拒的原因是無合理的上訴理據,而且資產超過申請限額,故張是有能力聘用私人律師但不聘用。
張健華被指在某特殊學校圖書館、天台近後樓梯、康樂室、烏溪沙青年新村泳池及淋浴間5度非禮女事生,包括摸胸、磨擦下體、手指撩陰抽插、鬍鬚掃臉、雙嘴觸碰,更擅自捉來女童手去摸自己陽具。張另提及案件的控方證人沒有親眼看到他非禮女事主的過程,又說:「冤枉呀!我教游水,泳池好多人,點會得番兩個人呢?我根本無做過!」,彭官則指原審法官分析詳細並無不妥,另舉例說:「如果有人在法庭內搣人, 我又睇唔到」,亦不代表事件沒有發生過。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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