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職訓生涉攜槌仔防毒面具一直保持緘默 證據不足獲撤控

2020-04-16 11:36

林子龍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張旭珊攝
林子龍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張旭珊攝

19歲職訓局學生於本年初元旦遊行期間,遭警方截查並搜出兩個槌仔、防毒面具等工具,被控以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控方今日以證據不足為由,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控方表示,被告在警誡下一直保持緘默,令警方無法進行調查,但強調被告仍有相當大的嫌疑,故反對辯方獲得訟費。裁判官錢禮接納控方理據,駁回辯方訟費申請。被告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對撤控並無太大感觸,直言「一早覺得告唔入」,並提醒遭被捕人士應善用自己的緘默權。

被告林子龍,原被控於本年1月1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天橋管有兩柄槌仔、一個灰色口罩、一個粉紅色防毒面具和三對3M手套。

控方表示,被告當日在公眾遊行路線被截查,而警方在他的袋中,搜出兩個不同大小的槌仔,令人有所懷疑。惟被告在調查過程中一直行使緘默權,令控方無法得到足夠證據來成功將他定罪。控方又強調,假如被告當時有作出合理解釋,就不會遭到起訴。惟他當時選擇不作解釋,是自招嫌疑,令人懷疑他會使用涉案槌仔作非法用途,故反對辯方獲得訟費。

辯方反駁指,被告為飛機維修課程學生,攜帶槌仔並不足為奇,更直指控方起訴前應先索取足夠法律意見。惟裁判官錢禮接納控方理據,認為被告令人有高度懷疑,故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被告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直言,申請不到訟費「有啲無奈」,但直言自己面對的控罪較輕,如今更獲撤控,已是比較幸運。他又堅定地表示,是次被捕並不會動搖自己繼續參與社會運動的決心。

法庭記者:張旭珊

林子龍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張旭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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