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擬5月底前接受申請 6月起分兩期發工資補貼
2020-04-14 21:01
政府指,保就業計劃將於5月底前開始接受申請,目標是於6月內發放第一期補貼給僱主。
6個月工資補貼分兩期發放,第一期是6月至8月的工資,第二期是9月至11月的工資。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選擇2020年1月、2月或3月作為「指定月份」。6月、7月、8月的補貼將會按「指定月份」的實際工資為計算基礎。
第一期補貼需遵守承諾,包括2020年6月、7月、8月期間,支薪僱員人數(實際有支薪者)不得少於2020年3月僱員人數(無論有否支薪)。政府工資補骷金鑽全數用於住員工資,如有違反承諾將有罰則。
第二期補貼的9月、 10月和11月的申領安排容後公布,視乎第一期的經驗及經濟情況而敲定。須遵守的承諾包括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如有違反政府將取回資助及有其他罰則。
每月補貼金額按照僱主於指定月份向僱員支付實際工資的5成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即最高補貼為每名僱員每月9,000元。而強積金計劃下,「工資」是指相關收入包括薪金、佣金和花紅等,和職業退休計劃下「工資」是按僱主供款部分計算。
在強積金計劃下為約260萬名為超過150萬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的僱主及其僱員,和約21.5萬名有作強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皆可受惠。在職業退休計劃下約4650名為約30.8萬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的僱主及其僱員可受惠。
政府指,所有曾為僱員作強制性公積金下的集成信託計劃供款或有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均符合申請保就業計劃資格,除政府、法定機構、政府資助機構的受資助員工、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所僱用的員工。
計劃涵蓋自僱人士,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內曾作強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可合資格,不包括2020年3月31日後補的供款。合資格的自僱人士將可獲一筆過7,500元的補貼。
在兩個強積金行業計劃包括建造業及餐飲業的合資格僱主和僱員則不屬保就業計劃涵蓋範圍。餐飲、建造及陸路運輸的僱主或僱員將會在專為個別行業推行計劃下獲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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