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申請工資補貼需今年首3月揀一月份 僱員數目以3月為準
2020-04-14 19:11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今日向立法會議員發放有關1375億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文件,希望立法會財委會可以在本周五審議通過撥款。
林鄭月娥又指,保就業計劃涉及810億元,所有工資補貼需要用於員工身上,而且補助期間不能裁員。她明白社會有所憂慮有僱主申請之前做手腳,所以政府決定僱主申請資助需要選取今年1月、2月、3月任何一個月份作為工資補貼計算標準,而僱員總數目則以今年3月為標準,不能夠低於今年3月總數。
林鄭月娥感謝各部門在過去數日不辭勞苦敲定所有項目細節,指現在經濟水深火熱,呼籲立法會議員盡快通過。如果不即時出手,恐怕失業率會大幅增加。
林鄭月娥說,申請的撥款中,包括額外1205億元注入防疫抗疫基金,亦有35.2億注入社署綜援計劃,支援綜援家庭;此外會將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百分百特別擔保計劃」的政府信貸保證承擔額增至500億元,應付中小企需求;連同相應額外開支116.9億元,及延期還款損失的利息、減租等開支,合共1375億元。
建立時間:1811
更新時間: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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