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助理案罪成 53歲鈕承澤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20-04-14 13:50
53歲台灣導演鈕承澤被控前年11月在家性侵一名劇組女助理,台北地院今晨判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鈕承澤於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受害人,案發當日原定的工作會議,臨時改為邀請劇組到家中聚會,待其他人陸續離開後,鈕承澤趁機將受害人強壓梳化,施以指侵得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受害人胸部驗出的鈕承澤口水DNA、下體撕裂傷等證據,於去年2月初依強制性交罪向鈕承澤提出起訴。
事後,鈕承澤認錯但不認罪,辯稱喜歡受害人,以為對方知道自己意思,才想進一步發生關係。據悉,他早前又拿出60萬台幣(約15港幣)試圖跟受害人和解,後來更加碼至百萬台幣,以彌補受害人身心損失,並盼法官從輕量刑。雖然審理期間,鈕承澤多次當庭向受害人道歉,但始終否認犯行,受害人認為他賠償只為求輕判,不認罪就是不認錯,故不原諒鈕承澤。而公訴檢察官認為,受害人與鈕承澤有上下隸屬職場關係,受害人沒有反抗只是為了保住工作而已,而鈕承澤不認罪,犯後態度欠佳,不能量以法定最低刑,具體求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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